咸宁市古桂花树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五条有效因保护古桂花树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