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管理和用热等活动。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