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动物防疫、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为动物防疫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因参与动物防疫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者抚恤。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