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节能条例/第三章 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节能第十八条有效本市对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实行名录管理。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名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