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任何工业企业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或者低于市场价格提供能源。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