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工业企业应当加强用能设备管理,定期进行检修及维护保养,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安装、改造、维修主要用能设备的,应当保留相关节能技术资料并建立档案。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