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四章 表决通过第二十六条有效由常务委员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未决定任命或者免职之前,不得到任或者离职,提请任免机关或者其他机关不得公布。任职、离职时间以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时间为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8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