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三节 扬尘污染防治第四十条已修改露天开采、加工矿产资源,应当采取喷淋、防尘式开采和运输、道路硬化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开采后应该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