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招商引资激励政策,对在就业、财税等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投资者和招商引资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

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