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投资促进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保护投资者和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工作责任制,依法及时、客观公正处理损害投资者和投资企业合法权益案件。

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