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章 地方金融组织第十七条有效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会员规范经营,开展行业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行业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健全行业纠纷调解机制,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协会应当接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