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二条有效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接到投诉后,应当调查处理,十五日内答复投诉人;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人。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