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接到投诉后,应当调查处理,十五日内答复投诉人;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