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十六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在审议任免案时,提请人或者提请人委托的有关负责人应当到会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