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乡社区治理应当坚持党建引领、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和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