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第五章 政务服务第三十六条有效市、区商务部门应当加强涉外商务人才培养,加大外商投资促进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等有关培训活动,提高外商投资促进人员业务水平。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