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第五章 政务服务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商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本市外商投资营商环境定期进行专项评估,并将评估报告结果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