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第五章 政务服务第三十条有效市、区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定期编制和发布外商投资指引,并及时更新。外商投资指引应当包括本市经济社会基本情况、重点区域、优势领域等投资环境介绍,以及外商投资办事指南、投资促进项目信息和相关数据信息等内容。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