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市、区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定期编制和发布外商投资指引,并及时更新。

外商投资指引应当包括本市经济社会基本情况、重点区域、优势领域等投资环境介绍,以及外商投资办事指南、投资促进项目信息和相关数据信息等内容。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