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促进与保障第六十二条有效市产业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上半年向社会发布本市上一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