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遵循科技引领、应用驱动、以人为本、安全可控的原则。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