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建立以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项目评价制度,准确反映人工智能科技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建立非共识科技项目的评价机制。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