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第十八条有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组织加强产学研合作,通过成立创新联合体等方式,创新组织模式,开展人工智能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