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有效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推动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普及应用,提高全社会人工智能的应用意识和能力,推进经济社会智能化发展。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