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动物到达目的地后,需要继续调运的,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用于屠宰的动物,应当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和用途执行。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