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动物防疫、卫生健康、野生动物保护、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海关建立完善动物疫病防控协作机制,及时通报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发生、流行以及疫情处置等情况。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