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