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推进山水黄南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