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条例第十七条有效有关机关、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其主管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