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 参与社会发展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老年人提供教育、文化、健身等活动场所,并配备文体器材。老年大学、老年人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应当为老年人搭建文化活动交流展示平台,支持老年文艺演出。鼓励企业开发老年医疗旅游、老年观光旅游、老年乡村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和线路,提升老年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和引导公共图书馆开设老年阅览区域,提供大字阅读设备、触屏读报设施。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