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老年人提供教育、文化、健身等活动场所,并配备文体器材。

老年大学、老年人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应当为老年人搭建文化活动交流展示平台,支持老年文艺演出。

鼓励企业开发老年医疗旅游、老年观光旅游、老年乡村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和线路,提升老年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鼓励和引导公共图书馆开设老年阅览区域,提供大字阅读设备、触屏读报设施。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