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社会服务与宜居环境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亡故老年人给予殡葬救助。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