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有效本条例施行前已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过渡安置方案,由市公安机关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