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九条已修改本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为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国际领先的发展条件。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29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