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没有纳入城市综合管理区域的全部乡村。

本条例所称乡村清洁,是指乡村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投放、清扫、收集、转运、处理以及污水收集、处理等活动。

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