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生活垃圾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处理、综合利用的原则,推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