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支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地方法规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