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平安建设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