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第四章 合理利用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区)联席会议应当强化研究规划,统筹研究力量,组织开展相关革命史料的收集、研究、编纂和宣传工作,挖掘、展示革命遗址遗迹所承载的革命文化、精神内涵和历史价值。鼓励学术研究机构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对革命遗址遗迹及其所承载的革命文化开展学术研究,进行文艺创作和交流传播。革命遗址遗迹展览展示的内容、史料以及讲解词应当报同级宣传部门、党史研究部门审核。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