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烈士纪念设施的革命遗址遗迹,因特殊情况进行建设活动,无法实施原址保护需要迁移的,由建设单位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制定异地迁移保护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