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保障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给和资金投入。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