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