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旅游景区、游客集散中心等场所停车场的建设和运营,充分利用非核心道路和其他闲置空间科学设置停车场、停车位,保障节假日和旅游旺季停车需要。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