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医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每年八月的第二周为本省中医药文化宣传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