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医药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