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应当依法与消防员签订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保障消防员依法享受保险和工资、福利待遇。组建单位应当保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经费和消防业务经费。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