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四节 其他规定第四十条有效医院的门诊楼和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