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使用无线电台(站)以及其他仪器、装置干扰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的,由无线电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产生有害干扰的设备,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吊销无线电台执照。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