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在铁路隧道、铁路桥梁外侧等地面沉降区域或者铁路线路坡脚、路堑坡顶实施取土、堆放弃土等可能影响铁路安全行为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铁路安全。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