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线路安全第二十五条有效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的范围内,禁止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在高速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一百米的范围内、普通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十米的范围内,禁止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飞行;因安全保卫、应急救援、现场勘察、施工作业、气象探测等确需在上述区域开展飞行活动的,应当提前通知铁路运输企业,并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