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六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政府出资建立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应当免收或者减收有关费用。支持社会力量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机制。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类优惠服务,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政府补贴或者补助。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