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资金支持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通过发行股份、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直接融资。鼓励对中小企业上市挂牌、发债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