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港口经营人应当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完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优化生产作业流程,应用先进适用的环保技术,优先使用清洁能源设施设备,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防治环境污染和危害。前款所称港口经营人是指依法取得经营资格从事港口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